22 个产品
  • 海湾GCC认证

    自2016年7月1日起,海湾国家低压电器设备和用品的技术法规正式生效并对部分产品强制实施GCC认证要求。该法规实施后,低压电器设备必须满足该技术法规的安全及电磁兼容(EMC)要求,加贴GC标志,才能在海湾标准化组织 (GSO)成员国销售,部分管制产品须经GSO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在GSO注册后,才能加贴GC标志。GSO现成员国包括阿联酋,巴林,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尔,科威特和也门7个国家。

    815 ¥ 0.00
  • 南非 NRCS LOA、EMC CoC、ICASA认证

    NRCS南非管制强制安全规范的部门,根据其标准法规定,绝大多数电子电 气产品和部件都纳入NRCS LOA的强制认证范围,必须在NRCS注册并申请授权 书(LOA),方可进入南非市场销售。
    南非标准局(SABS)标准法规定,绝大多数电子电气产品和零部件都纳入 南非电磁兼容符合性证书(SABS EMC COC)的强制认证范围。同时包括EMI和 EMS。
    ICASA是南非政府的通讯部门,针对出口南非市场的无线通信设备,需要向 南非独立通信局(Independent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of South Africa,简 称ICASA)进行型号认证申请。

    867 ¥ 0.00
  • 澳大利亚能效标签GEMS认证

    2012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将以能效认证GEMS认证,用于取代 之前的澳洲能效MEPS认证,GEMS认证属于强制性认证,属于管制内的产品必须 有GEMS认证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且申请人必须为澳洲本地注册的公司。 澳大利亚的能效要求包括能效标贴与最低能效标准(GEMS)两个方面。

    600 ¥ 0.00
  • 澳洲RCM认证

    2013年3月1日起,澳洲开始实施新的电器安全法规(EESS)以及单一法规符合性标志RCM(新南威尔士州除外)。SAA认证和C-Tick认证逐步取消,三种符合性标志(C-Tick、A-Tick和SAA)正式合并为单一的法规符合性标志RCM。

    367 ¥ 0.00
  • 香港电力安全、能源标签及OFCA认证

    电力安全介绍 —— 在香港市场销售的产品,只有在香港机电署备案的实验室取得CB测试报告及CB证书,就可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以备香港机电署机构随时在市场上的抽查。
    能效能源标签介绍 —— 根据《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第598章】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OFCA介绍 —— OFCA是香港强制性无线认证,在香港销售的无线射频类和电信类产品必须符合其要求和申请认证,并在产品上显示标志和认可号码。

    485 ¥ 0.00
  • 韩国KC认证

    KC Safety 介绍 —— 韩国KC标志认证,是韩国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最新《电器用品安全管理法》要求,依据产品危害性等级的不同,将KC Safety认证划分为三类:强制性 安全认证(Safety Certification)、自律性安全确认(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供应商自我确认(SDoC)。
    KC EMC和RF介绍 —— KC EMC和KC RF认证包括电磁兼容测试、无线射频和电信测试。

    496 ¥ 0.00